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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荣誉

2011年01月30日,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“贺兰山东麓葡萄酒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。

2011年底,由法国举办的中法葡萄酒盲品比赛中,前4名被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葡萄酒包揽。

2018年,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在柏林葡萄酒大奖赛冬季赛中国区比赛获得金奖20枚,银奖3枚。同在 3月,第九届(2018)亚洲葡萄酒质量大赛结果在四川成都揭晓,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葡萄酒摘得 14个金奖,32个银奖。

2020年7月20日,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入选中欧地理标志首批保护清单。

历史渊源

贺兰山东麓葡萄可谓种植历史悠久,隋唐之时,“贺兰山下果园成,塞北江南旧有名。”脍炙人口的唐诗名句,是对当时宁夏河套平原风光的真实写照,而诗人贯休“赤落蒲桃叶,香微甘草花”的著名诗句,则是对唐代宁夏地区已经大量栽培葡萄的佐证。

  • 2000年,胡锦涛视察银广夏葡萄基地和发酵厂,品尝了“贺兰山”葡萄酒后认为“葡萄酒的质量很好,酒的风味与欧洲的非常接近,进入欧洲市场没有任何问题”。
  • 2002年,宁夏贺兰山东麓被确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,保护范围总面积达20万公顷。
  • 2017年,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品牌价值达271.44亿元,位于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榜第14位。